"馬德里聯(lián)盟"是指"協(xié)定"和"議定書"所適用的國家或政府間組織組成的商標國際注冊特別聯(lián)盟。
一、馬德里聯(lián)盟成員國
截止至今,馬德里聯(lián)盟共有七十四個成員國,其中:
協(xié)定締約方(成員國)為:阿爾巴尼亞、亞美尼亞、奧地利、阿塞拜疆、波斯尼亞-黑塞哥維亞、保加利亞、★比荷盧★、白俄羅斯、瑞士、古巴捷克共和國、德國、阿爾及利亞埃及、西班牙、法國、克羅地亞、匈牙利、意大利、吉爾吉斯吉坦、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、哈薩克斯坦、列支敦士登、利比里亞、拉脫維亞、摩洛哥、摩納哥、摩爾多瓦共和國、前南斯拉夫馬基頓共和國、蒙古、波蘭、葡萄牙、羅馬尼亞、俄羅斯聯(lián)邦、蘇丹、斯洛文尼亞、斯洛伐克、圣馬力諾、塔吉克斯坦、烏克蘭、烏茲別克斯坦、越南、南斯拉夫、塞拉利昂、肯尼亞、斯威士蘭、莫桑比克、萊索托、不丹、中國 、塞浦路斯。
?。?★比荷盧★為:比利時、荷蘭、盧森堡三國聯(lián)盟的簡稱,實際是三個"馬德里聯(lián)盟"成員國,但申請人指定這三個國家保護時,仍按一個國家對待,并按一個國家繳納有關規(guī)費。)
純議定書締約方(成員國)為:英國、丹麥、芬蘭、挪威、瑞典、冰島、立陶宛、格魯吉亞、愛沙尼亞、土耳其、土庫曼斯坦、日本、安提瓜和巴布達、希臘、新加坡 澳大利亞、贊比亞、韓國、愛爾蘭、 伊朗、美國、 歐盟。
二、注冊馬德里所需時間
時間:6個月左右取得受理證明,只是國際局收到申請,并登記的憑證,也是注冊人將來辦理注冊后變更轉讓的基礎,他并不表示所制定的國家都給予了保護,實際給予保護的時間要看申請的各個國家審查結果而定,所需大約18個月時間。除英國以外如給予授權,不再另行下發(fā)注冊證。"馬德里國際注冊"有效期10年,期滿后每次續(xù)展也為10年。
三、馬德里注冊的一些注意事項
國際注冊申請應與國家基礎注冊或基礎申請內(nèi)容一致。國際注冊申請人的名義應與國內(nèi)申請人或注冊人的名義完全一致;商標應與國內(nèi)注冊的商標完全相同;所報的商品和服務應與國內(nèi)注冊的商品和服務相同或者不超過國內(nèi)申請或注冊的商品和服務范圍。如果國內(nèi)申請或注冊的是在不同商品或服務類別的同一商標,在申請國際注冊時,可提交一份國際注冊申請,將國內(nèi)所報不同類別的商品或服務按類別順序填寫在該國際注冊申請書上。
符合一定條件的可聲明要求優(yōu)先權。申請人在申請國際注冊時,如果與國內(nèi)提出的商標注冊申請相隔時間未超過六個月,那么申請人在提出國際注冊申請時,可要求優(yōu)先權,但應提供國內(nèi)《受理通知書》復印件。
四、申請人所提交的資料
所需文件:
1、委托書:申請人蓋章并指明委托事項;
2、申請書:申請人中英文名稱、地址、申請類別及商品;
3、商標圖樣:2份,注明商標拼音或含義;
4、 國內(nèi)商標注冊證復印件。
5、申請人營業(yè)執(zhí)照復印件或身份證復印件。